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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(幼儿园)寒假工作的通知

作者:临汾市教育局 | 来源:临汾市教育局 | Date: 2021-12-30 11:20:23 | 点击数: 7566

各县(市、区)教科局市直各中小学校(幼儿园)

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寒假相关工作,结合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情况,经研究,现将2022年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寒假放假工作通知如下:  

一、放假时间 

(一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:119(腊月十七)216日,217(正月十七)开学。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执行。

(二)普通高中学校:126(腊月二十四)216日,217(正月十七)开学,高三年级经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前开学。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。

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需要调整寒假时间,将另行通知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(一)落实疫情防控措施

各县(市、区)教科局、学校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,行动上狠抓落实,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,守护好师生安全。放假前,学校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,确保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认真执行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。各学校要执行“错时放假”,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,避免聚集扎堆。寒假期间,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,学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市,严格限制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,如确需外出,要向学校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出行,要做到离校师生底数清、返家行程可追踪、家校协同有反馈。

(二)科学安排假期生活

严格落实“双减”政策要求,小学低段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,让学生真正度过一个愉快、祥和的寒假;其他年级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作业难度要符合学生实际。要创新作业类型方式,引导学生开展假期阅读、坚持体育锻炼、接受艺术熏陶。学校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,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,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状况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;引导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志愿者服务等社会性实践活动,拓宽孩子的视野,磨练孩子的意志,培养孩子的沟通协调能力。

(三)强化假期安全工作  

各学校放假前要对师生开展一次以防煤气中毒、防火灾、食物中毒、防滑冰溺水、防节日出行交通事故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,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。要利用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,明确假期学生安全责任,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。

各县(市、区)教科局、学校要集中做好放寒假前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对查到的安全隐患,一定要立即整改或做好有效处理;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,安排好值班人员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做好学校防火、防盗、防管道冻裂等事故防范利用假期做好学校财产整理、校舍修缮、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。

三、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

    各学校要利用寒假时间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规划部署。要对照国家、省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一校一策制定开学返校工作实施方案,安排学生错时、错峰返校。开学前对教室、图书馆、食堂、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和全面消杀,对校园内建筑物门把手等高频物体接触表面进行重点消毒,确保新学期安全、顺利开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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